商會歷史

 

    澳門物業管理業商會1985年成立,成立時由12間物業管理公司代表組成,是以公司為會員組成的行業社團組織。至今,亦是代表業界的專業社團組織。

    於1985年12月28日,商會第一屆理事、監事職員,各名譽會長名譽顧問及嘉賓等近百人出席商會成立及第一屆理監事職員就職典禮,共同宣告和見證澳門物業管理業商會正式成立。第一屆理事會和監事會成員有會長崔德江,副會長馬有信、彭培德,理事長李毅成,副理事長鍾送璣、何通銘、鄭錦祥,監事長姚若愚,及劉藝良等20位理監事成員,分別代表12間公司會員及屬下員工約600人。

   會長崔德江於商會成立典禮儀式致詞表示,隨著社會經濟及行業發展,12間公司籌組成立商會,確立行業組織在澳門社會的地位,通過商會向有關方面要求協助行業工作,提升業務水平,加強業界交流聯繫。理事長李毅成介紹,當時澳門有規模的物業管理公司約17間,其中12間已成為商會會員,會員屬下管理約60多座住宅大廈6,000多個單位,管理約10多座商業大廈300多個單位,管理20多座工業大廈約1,000多個單位,另有一些商場和娛樂場所的保安項目。

    至1995年,商會成立10年時,商會新一屆的理監事會成員有31人,崔德江、李毅成分別續任會長和理事長。

    2006年,崔德江讓賢改任創會會長,劉藝良接任第十一屆商會會長。同年成立商會屬下澳門物業管理專業人員協會,周爵任協會會長。

    至今,商會已選出第十三屆組織架構,理監事成員有96人,劉藝良續任第十三屆會長,周爵續任第三屆專業人員協會會長。

    目前,商會會員80餘間公司,管理澳門有電梯的工、商、住宅樓宇大廈的逾七成,會員公司屬下從業人員逾萬人。澳門物業管理業商會是對澳門物業管理行業事務具一定影響力的專業社團組織,25年以來,團結和凝聚業界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在行業專業化發展的過程中,起著主導和推動的作用。

    回首二十五載歷程,澳門物業管理業商會成立以來,充分發揮行業組織與政府和社會各界溝通聯絡的平台作用,團結會員,自律營商,在維護合法經營權益,促進物業管理法規建設,開拓視野取經交流,專業發展培訓人才,盡社會責任建設和諧社區等各個方面開展會務活動,積極推動澳門物業管理行業不斷健康發展和壯大。

    商會成立以來,歷屆理監事會成員在前任會長崔德江和現任會長劉藝良帶領下,積極參予社會公益活動,尤其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堅決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配合政府各項政策深入社區的宣傳活動。同時亦積極關注業界的合法經營權益,為會員提供資訊,了解會員及行業的經營狀況,會長及理監事會成員適時地通過各種渠道反映業界心聲。

    1991年起,商會作為澳門中華總商會的會員單位,何通銘副會長代表商會在中總每年召開的工商業座談會上書面或即席發言,報告行業的經營情況及面臨的困難,為政府施政提供參考意見。

    1993年至1994年期間,在中總工商座談會和各次報紙媒體專訪中,幾次提及對當時尚在討論中的<<分層樓宇法律制度>>完善及制定細則和設立小額錢債法庭的建議,這是業界首次向政府和社會發出要求設立專門的物業管理法規和小額錢債法庭的呼聲。

    1997年,發生了大廈管理員當值時被槍擊身亡事件,商會負責人何通銘和周爵約見傳媒,反映商會要求當局整頓治安、保障大廈居民和物業管理員工安全、及對勞工保險的賠償問題的特別關注。

    2004年初,發生海濱花園管理權糾紛,商會一直與有關社團參與調停。於2005年12月,在海濱花園因其業主會委托的公司欠交多期公共電費,即將面臨停水停電局面時,商會根據事態召開記者會,在向社會說明事實真相的同時,呼籲各管理公司盡社會責任,即使困難也要維持相應的服務,勿陷大廈於停水停電的局面。類似事件時有發生,對建設和諧社區,居民安居樂業帶來困擾。

    隨著賭權開放,博彩業作為龍頭行業帶動整體經濟高速發展,對行業也帶來了物價通漲、人力資源緊缺、有些大廈業主組織不規範運作、物業管理費難以調升、行業從業人員薪酬偏低等不利因素。商會及時收集會員的意見,以拜訪的途徑向經濟財政司司長、工務運輸司司長、房屋局、勞工局反映,也與澳門街坊總會、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及一些立法會議員互訪交流,協調有關事項。就物業管理行業運作中如何防止貪污現象,拜訪廉政公署專員。

    商會作為各會員的大家庭,高度關注會員的心聲,團結會員的力量,共同維護會員合法經營權益,獲得各會員的高度信任。

    回顧澳門物業管理法例法規建設的過程,商會也一直在這漫長的時間裡配合政府的立法進程。

    早在1991年2月公佈由議員草擬的<<分層大廈管理措施>>法案,至1993年時仍未修改重訂及通過。1993年和1994年期間,商會代表已分別在中總工商座談會和澳門日報專訪中指出,當時正在立法會研究的<<分層樓宇法律制度>>草案只是提出了一系列網領性原則條文,要完善大廈管理法例及有效處理大廈管理矛盾糾紛,有必要制定一套細則法規,以及設立小額錢債法庭。

    1995年,當時的澳葡政府制定並頒佈41/95/m號法令。1996年,關於分層建築物管理制度的部份脫離民法典而成為一獨立的法律,即25/96/m號法律<<分層樓宇法律制度>>,當中規範了樓宇共同部份的管理,分層所有人的權利和義務等細則;該法律使用至1999年8月3日新修訂的<<民法典>>頒佈後才被廢止。澳門回歸前夕,新<<民法典>>實施執行,其中的第五章分層所有權第1313至1372條,規範分層所有人在管理上之權利、義務及負擔,分層所有人大會之組成與運作及管理機關之組成、權利和義務等。

    2005年在初級法院設立輕微民事案件法庭,2006年特區政府房屋局增加處理私人樓宇管理事務的職能,2008年至2009年,房屋局發出<<從事樓宇管理業務及管理服務人員職業的法律制度>>和<<從事分層建築物管理業業務及守門人職業的法律制度>>前後兩個諮詢文本,<<樓宇管理仲裁中心規章>>諮詢文本。
澳門物業管理法例法規建設的過程,在政府的主導下,商會全程參與,並以業界和屋?/大廈的實際情況提供專業性諮詢意見。現時,部分的法律法規已在執行中,部分的等待立法機構審議通過,雖未能完全適應物業管理發展的需要並有待完善,但可看到政府和立法者的努力。這當中也有商會代表業界支持和協助政府立法和施政,協助政府對公眾事務的行政管理工作所作出的努力。

    商會成立後的一段長時間內,行業伴隨著地產建築業發展和高層樓宇及大型屋?增多的現實,根據澳門本地居民的風俗文化習慣,邊探索邊實踐地走自己發展的路,商會會務也較多地放在爭取維護業界合法權益和促進物業管理法制建設及行業健康發展方面。

    1999年澳門回歸祖國,2003年賭權開放,打破了小城民風純樸寧靜的生活秩序,市民對家居生活公共環境的要求逐漸提升,商會意識到,行業要與時並進,拓寬視野,學習借鑒外地較成熟物業管理經驗,提升物業管理水平的重要性。因此,商會也把與外地業界交流合作的事項列入會務工作中。

    2003年,商會組團考察香港信德中心、寶翠園、合和中心等物業管理項目,學習香港同業的管理模式。

    2003年,商會與珠海市物業管理協會在珠海合辦“澳門、珠海物業管理研討會”,探討兩地物業管理事項。

    2004年,商會代表加入中國物業管理協會,代表澳門業界出任第一屆常務理事,此後,在第二屆和第三屆全國會員大會,再獲選續任第二和第三屆常務理事。加入中國物業管理協會七年以來,出席中國協會的會員大會、常務理事會、論壇研討會以及交流會議活動,將內地業界的先進經驗、有關的信息等在澳門業界和社會上推廣。與內地業界保持緊密的學習交流關係。

    2005年,經房屋局引薦,商會開始與英國特許房屋經理學會亞太分會建立合作關係,推動澳門物業管理從業人員專業培訓工作。

    2006年,商會再組團訪香港,獲英國特許房屋經理學會亞太分會接待安排,考察中環國金中心,灣仔會展中心、房委會公屋、私人屋?、地鐵站商場的管理項目,加深對香港專業化物業管理的認識。

    2007年,商會常務副會長何超蕸率領香港專業聯盟四會(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香港地產行政學會、香港房屋經理學會、英國特許房屋經理學會亞太分會)組團考察訪問澳門。 2007年後,商會有10名理事成員申請,經英國特許房屋經理學會亞太分會專業資格審查及開辦相關培訓課程,接納加入為該會的專業資格會員,讓澳門物業管理人員也可獲得國際認可的專業資格。

    2007年後,英國特許房屋經理學會英國總會的歷任會長和總幹事上任後的亞洲考察行程中,都會到澳門來訪問房屋局及與商會領導層交流會談,顯示對澳門業界的重視。

    2007年,商會組團訪問台灣,與台灣業界組織建立關係。

    2008年,商會組團訪問新加坡,考察新加坡公屋管理模式。

    2007年,商會舉辦<<兩岸四地物業管理>>論壇,邀請時任房屋局鄭國明局長、中國物業管理協會謝家瑾會長、香港房屋經理學會前會長李春黎,台灣物業管理經理人協會秘書長顏世禮及本商會代表梁華常務副會長擔任演講嘉賓,介紹三地的物業管理。

    2008年,商會、協會主辦兩岸四地<<物業管理與和諧社會的關係>>論壇,邀請到時任房屋局鄭國明局長,中國物業管理協會高級顧問李加林,香港房屋經理學會會長陳世麟,台灣物業管理學會專案經理顏世禮,新加坡物業及設施協會會長林蘭源,本商會代表楊永泰副會長及協會副理事長方玉梅擔任演講嘉賓。暢論探討和諧社區建立和物業管理的關係。

    目前,在對外交流合作的層面,本商會已與內地的行業領導機構、組織和香港的行業精英團體建立了緊密的交流合作關係。與台灣物業管理經理人協會組織建立了民間交流的平台。

    面對行業必須走出簡單的“看更”式管理模式的挑戰,同樣也面對著住戶日益提升服務要求的壓力,行業必須樹立新的形象,專業化發展,這也是商會近年高度重視和致力推動的一項重要會務工作。

    行業要專業化發展,先要從培養具備物業管理專業知識的從業人員著手,近年,商會特別重視地開展了為行業專業化培訓人才的工作。

    1999年,商會與街坊總會合辦培訓課程,培訓從業人員中的骨幹人員,讓他們對物業管理的日常工作開始有全面的認識,是商會對從業人員培訓工作的開始。

    2004年,商會與澳門大學校外課程中心合辦<<高級物業管理證書課程>>,課時80小時,培訓對象是各公司中的主管人員及經理等,共50名學員參與。課程內容開始深化,邀請香港導師授課,介紹香港業界的管理模式和日常操作實況。

    2005年,時任房屋局鄭國明局長推動,為配合特區政府意向將要立法實施的物業管理公司發牌制度而培訓相適應的人才,為行業作人員儲備,商會與英國特許房屋經理學會亞太分會建立合作關係,探討合作開辦相應課程。經過為時一年的籌備,決定開辦<<物業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課程>>,課時310小時,主要培訓對象是業界主管或經理級從業人員,以及物業管理行業的經營者。

    經申請批核,此課程納入特區政府職業培訓的監管範疇,由勞工事務局和房屋局主辦,香港職業訓練局、英國特許房屋經理學會亞太分會和本商會協辦。學員必須保證80%的出席率和經單元測驗及畢業考試合格,方可獲發由勞工事務局局長和房屋局局長簽署的職業培訓證書,獲發由香港職業訓練局屬下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授予<<澳門物業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文憑>>。畢業學員個人申請並經英國特許房屋經理學會亞太分會審核後可獲取該會從業員會員的專業資格,與國際專業人員資格認可接軌。

    <<物業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課程>>由2006年尾開辦第一期,每期歷時約10個月,招收學員40人,至今己開辦至第六期,其中前五期學員畢業約180人,連同第六期的畢業學員,基本可初步滿足實施物業管理公司發牌制度後每間公司需有一名經認可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要求。為行業的專業化發展建立基礎,以此帶動行業整體專業水平的提升。 針對行業前線工作人員進行培訓的工作也在近幾年同步進行,自2004年至2007年,商會與勞工事務局合辦<<物業管理員初級培訓課程>>和<<物業管理員中級培訓課程>>,每期20課時,學員40人。合共已開辦初級課程30期,中級課程14期,共培訓在職員工約1,200人,約1,600人次。

    2006年,商會成立屬下澳門物業管理專業人員協會,是商會推動行業專業化發展的重要進程。商會是以公司會員組成,協會則是以從業員會員組成,協會的會員以已修讀<<物業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課程>>的業界從業人員為主體,是獨立注冊的行業社團組織。

    物業管理行業是一個與市民生活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行業,也是穩定社會和諧關係的一環。物業管理在城市或社區建設中,應當發揮作用,承擔重要責任,也即要盡社會責任。近年,因大廈物業管理事務引發的糾紛個案增多,在社會上也引起一些反響,商會作為行業組織,倍加關注。有見及此,會長劉藝良多次在各種場合明確表示,物業管理行業除要爭取合法經營的權益和公平的營運環境外,還必須要盡社會責任,要為社區和諧作努力。

    海濱花園管理糾紛個案,商會已在記者會明確表示,無論何種因素引致糾紛,都應以保障大廈整體性的公共利益為前提原則,即使收不到管理費,也要保證及時繳交公共水電費和保障最基本的服務。同樣,即使業主管理機關要更換管理公司,在保障離場管理實體能收取所欠管理費的同時,離場的管理實體也應保障順利交接,正常運作。受房屋局委託,商會代管翡翠廣場兩個月,都是為盡社會責任的實踐。

    盡社會責任,參與各項宣傳推廣創建和諧社會的活動,也是商會堅持不懈努力的目標。多年來,商會有著積極參與各項社會活動的傳統,由政府和社團組織舉辦的各類型與物業管理有關或與大廈居民生活環境有關的活動,商會都是必然的組識者和參與者,包括出錢、出力、出人去參與。

    在沙士疫症、新型流感等重大疫症侵入鄰近地區時,商會與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社團組織合辦各類全民齊抗疫的宣傳活動,商會理監事帶領會員及從業員身體力行地上街大掃除,並把守抗疫行動的第一關,在大廈公共清潔項目中加入抗疫防傳染的清潔措施,協助政府部門的宣傳抗疫工作。
創建文明社區文化,建立和諧睦鄰關係,推動市民加強公共環境清潔的意識等等,都是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社團及商會長期性的工作,透過舉辦各種公開性的活動將有關信息傳遞給市民大眾。

    防範治安案件在社區發生,宣傳消防工作,保持社區清潔環境,也是商會每年拜訪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消防局和民政總署開展冬防工作的重要內容。
近年,民政總署、衛生局和房屋局等牽頭開展健康大廈評比活動,由多個參與者組成小組委員會統籌、評比考核,商會也是主要的參與者,並有佔多數的會員公司管理中的大廈報名參與活動。

   大廈的用電、用水都要經過大廈公共供電、供水系統提供,澳門供電及供水專營企業也非常重視商會的作用,誠邀商會委派具專業經驗的負責人分別出任澳門電力公司客戶諮詢委員會成員和澳門自來水公司客戶聯絡小組成員,搭建專營企業與消費客戶之間的溝通平台。

   民政總署主導組織的由社會各界人士組成的各區社會事務諮詢委員會,商會也推薦代表出任社會事務諮詢委員會委員,針對各種社會事務問題,向政府提意見,協助政府施政。

   商會參與了許多的社會活動,在這些社會活動中,代表業界的心聲和力量,也和社會各階層人士及社團組織建立了廣泛的聯繫和友好合作關係,代表業界在社會事務中盡社會責任。

   展望未來,商會將在建設和諧社會、支持特區政府施政、改善提升業界服務質素等方面繼續努力,努力發揮商會在社會事務中的影響力,團結業界力量,為澳門特區的繁榮發展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