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6] 物管公司多順利過渡

2018/08/27


2018-08-18   來源:澳門日報

       房局發牌逾二百    無大廈管理真空

       物管公司多順利過渡

     【本報消息】物管新法已於本月二十二日生效,房屋局准照及監察廳長鄭錫林表示,局方未接獲大廈“管理真空”的個案,即使有物管公司退場的大廈,業主亦會自行處理,相信絕大部分物管公司已順利過渡。

       暫時無介入個案

       房屋局昨下午三時續在湖畔大廈離島辦事處,就《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的實施向業界舉行第二場工作坊。新法下,僅有牌的物管公司方能經營相關業務,否則可被罰款五萬至五十萬元。

       房屋局已發出二百三十三個准照,鄭錫林指一六年本澳約有二百一十七家物管公司,故相信已基本全部取得准照。有公司在法律生效前已告知當局將會離場,局方就此要求處理好交接及通知業主,目前未有需要房屋局介入及管理真空的個案。部分公司則因自身架構等問題未達法律要求而無法取得准照,但有關大廈已由有牌公司接管,或業主自行處理。業主主要查詢召開業主會的程序,房屋局網頁亦提供須知,並會到各區宣傳。

       退場大廈獲協助

       出席工作坊的物業管理業商會理事長崔銘文表示,該會目前只收到一個來自街總的個案,指管理公司不再經營,有關大廈是有電梯的低層新樓,已建議業主找電梯公司進行電梯保養。房屋局及街總亦承諾協助大廈成立業主會及梳理後續,日常清潔亦可聘請清潔公司,問題不大。

       未知對業界影響

       新法要求物管公司須至少聘請一名技術主管及有廿五萬註冊資本,崔銘文表示,未達要求的公司可申請三年期的臨時牌過渡,屬下過百會員中有約一半申請臨時牌,其間可隨時申請正式牌。他指新法下,“唔多唔少”增加了公司的營運成本,公司會否加管理費,仍視乎自身規模能否負擔,對業界的影響仍需時才能完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