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5] 最低工資物管配套立法宜同步

2014/12/05


 2014-12-05 來源:澳門日報

三常會認同統一時薪三十元計算

最低工資物管配套立法宜同步

    【本報消息】澳門物業管理業商會、澳門物業管理專業人員協會,昨向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反映對《物業管理範疇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的意見,希望《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與最低工資法案同步處理,並建議統一用時薪不低於三十元作計算,法案中不宜再設每月最低收入。三常會認同統一用時薪三十元計算,促政府加快兩個物管相關配套法律的立法進度。

    社會探討增管理費

    會議昨日上午十時半舉行,房屋局代局長楊錦華、勞工局副局長丁雅勤等政府代表列席。物業管理業商會會長謝思訓表示,澳門的管理費偏低,必然受到最低工資執行影響而提升。現時工資、電費成本不斷提升,若管理費不能同步增加,全澳樓宇管理將出現財政不平衡,或管理公司收不足管理費,管理水平最終下滑,造成治安、衛生等問題,影響市民個人安全,不利提升生活水平。故整個澳門需要探討,如何提升管理費。

    他強調,業界不反對最低工資,但要有社會共識。另現時物業管理法律尚未完善,房屋局正就《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諮詢,若最終獲立法會通過成為法律,未來的樓宇監管、小業主與管理公司的關係將更範規化,對澳門五千幢大廈及二十多萬小業主和整個管理業界均是好事,希望最低工資法案與另外兩個相關法律同步處理,一次過解決所有問題。最低工資的執行會比較暢順,減少社會震盪。

    促提交數據免不公

    三常會主席鄭志強會後表示,上述團體積極支持法案的最低工資,認為對業界質素提升有促進作用,可聘用較專業的員工,問題在於管理費的提升水平。按他們估計,現時兩個工種的時薪由二十至二十五元不等,若要調升到法案規定的三十元,大部分大廈的管理費要增加百分之二十至八十,甚至有些以倍數計,故強烈要求《分層樓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盡快推出,否則或出現管理訴訟、糾紛,甚至有管理公司離場形成管理真空。

    三常會成員認同兩個配套法律很重要,對減少最低工資的憂慮有很大幫助,促政府加快立法進度。

    三常會一直關注,法案規定的日薪制最低月入(七千二百元),與月薪制最低月入(六千二百四十元)不同,或引起不公平情況及抵觸勞工法。政府代表昨日重申,兩種收入制度的計算方法不同,兩個業界團體建議統一以三十元時薪作計算,三常會亦認同看法,已要求政府盡快回應。

    鄭志強重申,三常會希望政府盡快交兩項數據:一、物管清潔及保安工實行最低工資後,澳門尚有多少行業、工種及人數的時薪低過三十元,怕引起不公平;二、現時全澳大廈的管理情況數據,現有多少大廈未有業主會,以及對實行最低工資後的影響的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