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5] 兩會代表出席立法會會議
2015/11/26
2015-08-23 來源:澳門日報
物管業倡管理員須受訓
一常會將與政府再商討爭取
【本報消息】物業管理商會及物業管理專業人員協會的代表昨日向立法會一常會表達《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的意見,提出多項建議,包括管理員要受訓及考核。一常會認同並將與政府商討及爭取。
難達提升質素目標
一常會昨日上午十時半與兩團體的代表開會。兩團體主要建議包括:將最低註冊資本由廿五萬降至十萬;取消擔保金;法案與《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同步生效;明晰管理公司的義務要求,減少提交文件,如管委會成員資料等;同意公司要有技術主管,但須加持續培訓要求。另外,物業管理員要培訓及推行考核認證制度。
一常會主席關翠杏說,法案並無規範管理員。按團體介紹,現時小業主對物管公司的最大意見,不少涉及管理員服務,故對管理員應有一定要求、提高質素,有利解決問題。委員會早已向政府提過,若法案無管理員要求,即無法達到法案提升物管業整體服務質素的目標。政府當日回應說,發牌祇管公司的技術主管。一常會不認同政府的說法,會再與政府商討及爭取,因委員會、業界及小業主都對管理員質素有要求。
註冊資本不宜過高
澳門物業管理業商會會長謝思訓解釋,過去物管法律滯後,為市民帶來諸多不便,業界非常支持法案,一直冀適當監管以提升水平。澳門有幾千幢大廈,類型各異,對物管服務需求不一樣,管理成本又不同,希望法案能讓市場上的大、中、細型公司都能生存,有利市民選擇。按該會不完整統計,澳門現有百多間活躍的管理公司,亦有很多微型公司。
物管業是服務行業,非資本行業,最低註冊資本與服務無關,廿五萬最低資本提高了門檻。再者,法案規定的罰款也過高,或會有公司退場。公司數量減少易造成大公司壟斷,小業主議價能力下降,管理費也有上升可能。希望一常會繼續與政府磋商,“讓物管界可以百花齊放係培訓、提升服務水平,唔係靠一個罰嘅制度去減少對行業有興趣的人或公司數目。”
料明年管理費大升
謝思訓稱,隨着大廈保安及清潔工最低工資明年一月一日生效,物管公司的最大成本即人員及電費與香港接近,但收費相差甚遠,澳門每呎約三至八毫,香港每呎約一元半至三元。明年澳門的物管公司、小業主都要面對大幅增加管理費的問題,希望社會明白。
點擊鏈接可觀看此資訊新聞短片:
http://www.tdm.com.mo/c_news/tv_news.php?id=275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