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1] 物管最低工資調至卅二元

2019/03/21


2019-03-21  來源:澳門日報

物管最低工資調至卅二元

全面最低工資冀今年內進立法程序

 

      【本報消息】立法會全體會議昨一般性通過“修改《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建議由現行最低工資的三十元調升至三十二元,受惠僱員約八千五百人。不少議員關注政府推行全面最低工資的進度,列席的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回應指,已將全面最低工資列入今年的法律提案,並盡量爭取今年內進入立法程序。

       擬半年緩衝利適應

       梁維特引介法案指,經綜合本澳的經濟狀況和勞動市場變化等因素,以及聽取社協勞資雙方代表意見後,為保障物業管理業務的相關職種基層僱員的收入水平,特區政府認為繼續維持現有的最低工資金額水平並不適宜,故建議將最低工資金額調升為按小時計算報酬的僱員,每小時卅二澳門元;按日計算報酬的僱員,每日二百五十六元;按月計算報酬的僱員,每月六千五百六十五元。

       考慮到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金額的調升,將會對大廈管理費、業界與客戶訂定的管理服務合同等有一定程度的影響,為使市民、僱主及僱員有足夠的時間做好準備以適應法案的規定,故建議法案設定約一百八十日的待生效期。

       升幅考慮社會成本

       議員區錦新、蘇嘉豪、梁孫旭、李靜儀、梁安琪等關注政府何時全面落實推行最低工資,要求當局優化最低工資的檢討機制,並交代調升最低工資的科學理據;議員宋碧琪、葉兆佳以及陳華強則關注調升最低工資後會令大廈管理費增加,將調升最低工資的壓力轉嫁於小業主。

       梁維特表示,全面最低工資法案已列入二○一九年法律提案,並於去年底已收回交到社協的意見書,有信心且會盡量爭取全面最低工資於今年內進入立法程序。他感謝社會各界同心協力配合“一行業兩工種”最低工資的實施,令社會未致太大動盪。至於最低工資金額升幅,不可只用某一個薪金數字或指數來訂定,需綜合考慮社會成本的增加。

       工資增轉嫁消費者

       勞工局法律及研究處代處長徐潔華表示,當局於二○一七年時根據統計局一六年的數據作檢討,數據反映有關員工確實受惠於最低工資的提升,當中任職保安員、清潔員、看更等在一六年的平均月收入中位數上升百分之廿三點三。由於相關行業的經營特性,員工的額外工資增幅多數會轉嫁消費者,在一六年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中,包括管理費在內等與住戶有關的雜項收費,與一五年比較升幅有百分之十九點○三,推高全年通脹率○點二四個百分點。

       她表示,建議時薪三十元升到三十二元,主要考慮受惠員工的收入水平,參考僱主的營運成本、消費者的承受能力,以及社會的營商環境等一籃子因素,並綜合平衡各方權益後,提出有關調升的建議。

       三薪酬金額有保障

       對於有議員質疑現行法定最低時薪為三十元,但月薪僱員超時工作的時薪報酬僅得廿六元,低於法定時薪金額。徐潔華解釋,月薪員工計算超時工作時薪,必然牽涉到現行《勞動關係法》第六十一條法律的公式計算,即將法定最低月薪六千二百四十元,除三十個工作天,再除每天工作八小時,就可得知時薪為廿六元。由於收取日薪、月薪、時薪僱員之間有不同計算模式的薪酬,不能單純用最低工資金額直接換算,否則換算後會出現不公平的情況;強調三種薪酬金額的關聯從同工同酬大原則出發,令僱員獲得基本工資的保障。